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总支出节省15.9%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谭艳

株洲日报讯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要求,在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之前,2016年年底,我市已完成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公务交通总支出节省15.9%。

据了解,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全市共有20689人纳入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范围。车改后,市直机关保留车辆940辆,留车比例为50.24%;10个县市区保留车辆1279辆,留车比例为47.42%。全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总支出由改革前的每年5.44亿元,下降到改革后的4.57亿元,节支率15.9%。

其中,市直机关公务交通总支出,由改革前的2.26亿元下降至改革后的1.78亿元,节支率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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