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42条,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办法共有十章42条,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同时废止2003年和2010年印发的相关试行办法。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肃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42条,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