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城关
株洲日报讯 根据《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8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2月份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城市各区城市管理情况:芦淞区第一名,奖100万元;荷塘区第二名,奖50万元;石峰区第三名,奖20万元;株洲经济开发区第四名,不予奖罚;天元区排末名,罚30万元。
根据《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8版)》,株洲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12月份城市管理考评结果。芦淞区获第一名奖励100万元,荷塘区获第二名奖励50万元,石峰区获第三名奖励20万元,株洲经济开发区列第四名不予奖罚,天元区排末名被罚30万元。
株洲日报记者 易蓉
通讯员/城关
株洲日报讯 根据《城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办法(2018版)》,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12月份城市管理考评结果。
城市各区城市管理情况:芦淞区第一名,奖100万元;荷塘区第二名,奖50万元;石峰区第三名,奖20万元;株洲经济开发区第四名,不予奖罚;天元区排末名,罚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