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玻璃房被强拆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许力强

株洲日报讯 12月19日上午,天元区治违大队在嵩山路街道韶溪社区庐山春天小区开展拆违行动,对一栋占地面积约68平方米的玻璃房进行强制拆除。

4年前,庐山春天小区5栋404室业主占用4楼的公共区域搭建玻璃房。玻璃房修建时,遭到小区居民投诉,小区物业人员进行过制止。但玻璃房仍违规建成。

去年11月30日,天元区治违大队向当事人下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告知书》,责令当事人恢复原貌。今年,天元区治违大队工作人员曾上门向当事人多次做工作,并下达《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经多次督促,当事人仍不进行整改。

天元区治违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楼露天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属于就近业主,“私家”玻璃房属违法建筑。

据统计,今年来,天元区治违大队已拆除“私家”玻璃房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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