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落实和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市住建局对既有新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还对2016年3月20日起,已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且建设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和平台公司项目除外)已经支付费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开展清退工作。

请有关单位即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前,到株洲市民中心二楼住建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办理清退手续。具体详见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关于报销施工图审查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株建联字[2018]3号)。

特此公告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2月19日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访问原始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