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首负责任制规定的责任范围、 办理条件和程序

办理范围:

(一)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商品价值损失;

(二)因售后、安装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

(三)消费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

办理条件:

(一)受理的商品必须是试点商城销售的商品;

(二)消费者须提供有效购物凭证。

办理流程:

(一)消费者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可向试点商场投诉;

(二)试点商场接到消费者投诉后,按赔付流程先行解决及偿付,具体包括:

1.对商品进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

2.补足商品数量;

3.先行退还购货款项、服务费用或者偿付损失。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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