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宅小区范围内,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搭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都是禁止的……”6月22日,在职教城学府港湾小区城管“新条例”进社区活动现场,云龙示范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耐心向居民解读《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当天,云龙示范区城管大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展示、现场解答等方式,呼吁广大群众提高城市文明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文 通讯员/曾玉娟 黄浩 图
2018年6月22日,云龙示范区城管执法大队在株洲职教城学府港湾小区开展《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资料、板报展示及现场答疑,重点解读了禁止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擅自搭建建筑物等条款,旨在提升居民城市文明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行为,推动新条例在社会基层的有效落地与普法宣传。
“在住宅小区范围内,擅自利用楼道、阳台、屋顶等共有部分搭建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都是禁止的……”6月22日,在职教城学府港湾小区城管“新条例”进社区活动现场,云龙示范区城管执法大队队员耐心向居民解读《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当天,云龙示范区城管大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板报展示、现场解答等方式,呼吁广大群众提高城市文明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文 通讯员/曾玉娟 黄浩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