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的公告

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株洲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要求,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范围

全市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机构中,从事地方立法、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从事法学理论教学研究、法规政策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等。

二、入选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入选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

三、专家库分类

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设置行政管理、金融经济、生态保护、地方立法4个类别。请报名者,结合自身特长、专业主攻方向、实践能力等方面,选择入选类别。

四、使用或服务方式方向

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享有受聘为株洲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的备选资格。拟聘用单位与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协议,可以联合聘用法律顾问,也可以分别聘用法律顾问;可以通过合同约定,同时为其工作部门、所属派出机关或机构、下属单位提供服务。

五、入选条件和遴选程序(详见株洲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huzhou.gov.cn/articles/3088/2018-1/172770.html)

报名者登录株洲市司法局网站下载填写《株洲市法律顾问专家库人选报名表》,并须现场提交报名表等纸质文件3份,电子文档1份发送至51120354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日。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136号鼎城大厦A1002室

株洲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工作科

电话:0731-28685326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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