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整顿治理促进烟花爆竹产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16号的要求,依据湖南省、市、县印发的关于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醴陵市北塘出口烟花爆竹厂自愿申请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并依法注销其相关证照。

提示:本文由株洲市图书馆 AI 智慧新闻平台汇聚整理,原文来源于 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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