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告明确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9日8:00至12月20日17:00到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一楼获取出让文件并办理登记,竞买保证金3万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26日10:00在鹿原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采用增价拍卖、价高者得方式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款须在成交后10日内全额缴清,土地须按炎规条件(2022)48号规划条件及《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建设,成交后4个月内由鹿原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关键要点
"2023年11月29日,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炎陵县自然资源局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报名及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17:00,报名地点为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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