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意见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可设立市、县、乡等各级林长,并就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深化改革、监测监管、基层基础建设等提出任务要求,为株洲市落实林长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依据。
关键要点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
"意见明确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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