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起,株洲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执行新标准,按车位使用率和周边停车需求实行差别化收费。天台路等部分主次干道1394个泊位执行一类价格,明珠路等部分次干道、支路230个泊位执行二类价格。一类价格收费标准保持不变,免费时间由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二类价格收费标准下调,前2小时由5元\/小时降至3元\/小时,2小时后由6元\/小时降至4元\/小时,收费时段调整为每天9点至20点。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救灾抢险等车辆及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等按规定免予收费。该政策旨在优化城区停车资源配置、减轻短时停车负担。
关键要点
"2021年5月1日起,株洲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执行新的差别化收费标准。",
"株洲城区将1394个一类价格泊位和230个二类价格泊位按道路等级和停车需求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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