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7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知同时要求对已登记社会组织中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进行前置审批情况摸底排查,未经审批的应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通过变更名称、修改业务范围或注销登记等方式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采取行政执法和信用信息管理等措施。该政策是落实中央“双减”意见的重要举措,对株洲市民政和教育部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具有直接指导意义。
关键要点
"2021年8月27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不再登记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明确不再登记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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