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此次改革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推动约30%尚未进入市场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在用电侧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同时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受上浮20%限制。居民、农业用电价格保持稳定,改革对物价水平影响总体有限。此举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有利于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关键要点
"2021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推动剩余30%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