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通知,就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作出规定。通知要求各部门协同化解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兼顾旅游者权益保护与旅游产业发展,明确因疫情造成旅游者滞留时,旅游经营者应采取合理安置措施,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通知还引导当事人协商变更、转让合同,助力旅游企业复工复产;明确合同解除后的退费规则,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并对涉疫情旅游合同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立、快审、快结。该政策为株洲市文旅、司法等部门处理涉疫旅游纠纷提供直接依据。
关键要点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通知,就依法妥善处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作出规定",
"通知明确,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安置措施,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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