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朱亭镇龙凤村原村干部以办理村务为名,违规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共计14520元。村级合并后,2016年12月,龙凤村临时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12名成员再次违规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14400元。目前,这12名村干部已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追缴至村级账上,体现了基层反腐与执纪的力度。
关键要点
"株洲县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朱亭镇龙凤村12名村干部被处分",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龙凤村4名原村干部违规领取通讯费和交通费共计14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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