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攸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涉企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2018年9月,攸县丫江桥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勉、副所长高华在查处无证米粉生产销售行为时,违反处罚程序,擅自降额并伪造被罚人签名,分别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二人被诫勉谈话。2016年,石羊塘镇城建办主任王志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审核把关不到位,导致3户村民未拆旧房即通过验收并各获补助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通报要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关键要点
"2018年9月,攸县丫江桥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刘勉、副所长高华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违反处罚程序、伪造被罚人签名,被纪委监委诫勉谈话",
"刘勉、高华将拟处罚款5万元擅自降至5000元,且未按规定要求被处罚人签字确认,而是安排有关人员伪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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