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7日,炎陵县人民法院王家渡法庭利用视频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3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被告曹某某、孟某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原告某公司借款,合同到期未按约偿还引发纠纷。因被告曹某某身在外地无法到庭,法官决定采用远程开庭方式调解。经法官释明法理、厘清权利义务并耐心劝导,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借款本息427279.99元。近年来该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运用远程审理、全程录音录像等新技术,有效降低当事人应诉成本,实现庭审、防疫两不误。
关键要点
"2022年9月27日,炎陵县人民法院王家渡法庭通过远程开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30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被告曹某某、孟某某以经营周转为由向原告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到期后未按约偿还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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