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汇编了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包括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公益诉讼的规定、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明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与程序,以及2018年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文章系统梳理了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和诉讼程序,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提供了法律依据。
关键要点
"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首次确立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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