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株洲市公安局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期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明确,2018年6月30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处罚。通告同时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禁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等行为。该通告为株洲公安机关开展枪爆物品管控、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政策依据。
关键要点
"2018年6月,株洲市公安局获悉,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人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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