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接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株洲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进入立法关键环节。《条例》以法律形式将文明责任落实到每个社会主体,拟要求国家机关做表率,将文明贯穿于行政、管理、执法、服务全过程,并明确教育、公安、城管、文体广电旅游等职能部门在文明领域的履职要求。《条例》还拟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见义勇为者实施表彰奖励帮扶,对不文明行为设立投诉举报、拒绝服务、公开曝光等惩戒手段,构建齐抓共管、共建共享、教化培育的文明提升体系,为擦亮\"幸福株洲\"品牌提供法治支撑。
关键要点
"《株洲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于2024年3月接受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标志着株洲首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进入立法关键环节",
"《条例》以法治手段推动道德建设,拟要求国家机关做表率,将文明贯穿于行政、管理、执法、服务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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