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月清“三地”预撤批土地供地的工作方案》,围绕批而未供地、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三类土地问题,进一步理顺土地供应机制,确保批回土地按承诺时间及时供地,防止出现撤批土地。方案明确供地承诺为半年的项目须在领取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拆迁公告,6个月内办理供地手续;承诺为1年的项目须在8个月内完成征拆,1年内办理供地手续。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梳理调度征拆启动、进度及供地前期准备工作,在月清“三地”工作会议上报告情况、研究对策,以盘活闲置土地、提升土地使用效益,为经济发展腾出新空间。
关键要点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月清“三地”预撤批土地供地的工作方案》,规范批而未供地、闲置土地和违法用地处置",
"供地承诺为半年的项目,须在领取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拆迁公告,6个月内办理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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