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全额缴清。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26日10:00在炎陵县鹿原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举行。土地竞得人须严格按照《炎陵县居民自建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实施建设,禁止无正规设计、无审批擅自施工行为。成交后4个月内由鹿原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水、电由镇政府负责到地块边界。
关键要点
"炎陵县自然资源局经炎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竞买保证金为6万元,成交价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全额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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