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发布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公告。公告明确,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正常参保缴费期,2020年6月30日前续费的当月补缴次月享受待遇,7月1日起停止当年度个人缴费补缴。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年,三无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人·年。参保人员可到华融湘江银行网点或通过“株洲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费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30万元,合计45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统筹累计最高报销420元。
关键要点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2020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
"2020年度株洲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50元\/人·年,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9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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