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株洲市住建局修订出台《株洲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并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保障交易资金安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办法共20条,涵盖监管机构、原则、适用范围、监管银行选择、账户设立、资金流程及法律责任等内容。相较原《暂行办法》,新增自愿原则,完善监管协议变更情形与流程,扩充申请资料清单。适用于城区范围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存量房交易,继承、赠与等无现金交易不纳入监管。监管程序为签订协议、买方缴存资金、完成过户后银行放款。
关键要点
"2020年7月,株洲市住建局修订出台《株洲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并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全文共20条,涵盖监管机构、原则、适用范围、监管银行选择、监管账户设立、资金监管流程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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