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株洲市总工会印发《株洲市非公企业和村(社区)兼职工会主席履职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为全市非公企业和村(社区)兼职工会主席提供履职津贴。津贴标准与基层工会会员数挂钩,动态调整,具体标准为:会员数51-100人的50元\/月,105-500人的100元\/月,501-1000人的200元\/月,1000人以上的250元\/月;村(社区)兼职工会主席岗位津贴为200元\/月。津贴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优秀的可上浮10%津贴,基本合格发放80%津贴,不合格不发放。
关键要点
"2020年9月7日,株洲市总工会正式印发《株洲市非公企业和村(社区)兼职工会主席履职津贴实施办法(试行)》",
"2020年株洲市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津贴标准根据会员数分四档:50元、100元、200元、250元\/月",
展开全部(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