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9日,记者从株洲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从本月初开始缴费,正常参保时间截至12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年,特困人员、1-2级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40元\/人\/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者,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可在指定银行网点或“湘税社保”APP、微信小程序缴费。
关键要点
"2020年10月9日,株洲市医保局发布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信息,缴费从本月初开始,正常参保时间截至12月31日",
"参保人员在12月31日前参保缴(续)费的,可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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