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8日,湖南省人社厅宣布,从2017年1月1日起,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调标工作将于国庆节前完成并发放到位。此次调整由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省财政平均负担三分之二,市州、县市区平均负担三分之一。通知鼓励各市县在国家和我省最低标准基础上提高本地标准,并明确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这是湖南省第4次调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自试点以来已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85元。
关键要点
"2017年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85元",
"调标工作于2017年国庆节前完成并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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