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株洲市人社局发布《株洲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100创优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年度评选。该工程连续两年实施,每年评选2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30家优质初创企业。入选者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人或10万元\/家的资金奖励。申报对象需创业时间1-5年且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向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此举旨在通过政策激励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本地就业。
关键要点
"2017年株洲市人社局发布“100创优工程”奖励实施试行办法,旨在激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株洲市已连续两年开展该工程,每年评选2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30家优质初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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