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4月作出《关于推动和保障长株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决定旨在落实《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从十个方面部署工作:建立协调推进机制,推进规划同图、设施同网等“十同”目标;加强地方立法协同;构建区域协同创新体系;统一市场标准与营商环境;强化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半小时通勤圈”;建设生态绿色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民生服务同城化;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及司法保障。该决定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重点合作事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绩效考核,标志着株洲在法律与行政层面全面融入长株潭都市圈建设。
关键要点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明确将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作为重要战略任务,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决定要求建立长株潭一体化发展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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