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株洲市交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荷塘、石峰、天元、芦淞及株洲县、醴陵、茶陵等地。主要问题集中在大气污染(餐饮油烟、工业废气)、水污染(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直排)及噪声扰民等领域。经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大部分问题属实,已责令限期整改(如清理养殖、改造雨污分流设施、关停违规企业等),部分问题(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夜间施工)经查证不属实。该清单明确了各行政区域的整改责任与时限,是株洲市落实环保督察整改、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
关键要点
"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株洲市交办第二批群众信访举报件,涵盖全市多个区县",
"荷塘区、株洲县等地的养殖废水及粪便污染问题属实,责令限期清理或停止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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