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的职责,将河道采砂管理纳入河长制考核,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可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出让砂石开采权。条例强化了联合执法与信息化监管,对无证采砂、在禁采区(期)采砂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明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章同时回顾了株洲市采砂管理从多头整治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历史进程,强调了“河长制 公益诉讼”机制在湘江保护中的作用。
关键要点
"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取代原有的《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政府领导职责,细化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权责,并将采砂管理延伸至乡镇一级,纳入河(湖)长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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