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的通知。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部署,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普查范围为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等,普查对象为普查范围内的全部行政村和全部建档立卡户。普查内容包括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主要收入来源、获得帮扶和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通知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关键要点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1年年初开展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普查范围为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及中西部22个省(区、市)抽取的部分其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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