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殡葬改革倡议。倡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自觉在指定场所办理丧事,不在居民区、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举办迷信陋俗活动。明确要求从2020年8月1日起,在具备火葬条件的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含企业离休人员)去世后应当实行火葬,否则不能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费。同时倡议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壁葬、树葬、花葬、草坪葬、江河海葬等节地安葬方式,引领群众改革传统墓穴立碑葬方式,并对亲属和周围群众加强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关键要点
"2020年7月14日株洲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殡葬改革倡议",
"全市党员干部带头文明治丧,自觉在殡仪馆等指定场所办理丧事,不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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