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炎陵县在“枫桥经验”基础上创造性提出“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的工作思路,将三级调解机制延伸为县、乡、村、组四级,通过自荐、推荐等方式为全县各村民小组配备调解联络员1442名。组调解联络员发挥贴近群众优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并承担普法宣传职责。截至2021年,组调解联络员已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11件,占全县矛盾纠纷化解总数的45%,全县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炎陵县连续16年获评“全省平安县”。此外,离退休干部组成义务调解队,今年来共义务调解民间纠纷40余起,有效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关键要点
"2020年,炎陵县创造性提出“人民调解制建在组上”的工作思路,将三级调解机制延伸为县、乡、村、组四级",
"炎陵县司法局下发《关于配备村民小组调解联络员的实施意见》,全县各村民小组配备调解联络员144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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