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章详细说明了株洲市拆迁工作中各类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等级认定标准及补偿细则。内容涵盖砖混、砖木、土木结构房屋的层高规定,明确了出檐、挑廊、地下室及坡屋顶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如层高2.2米以下不计算面积,地下1.2-2.2米计算一半面积等)。同时列出了拆迁住宅搬家费、过渡费标准(3人以内户搬家费2000元\/户,过渡费1500元\/月\/户),以及房屋装修补偿(砖混550元\/平方米)和生活设施补偿(7000元\/人)标准。此外,规定了重建宅基地平整补助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包含选址、三通一平及建房审批等全部费用。该文件为株洲市征收补偿提供了具体的量化执行依据。
关键要点
"株洲市规定砖混及砖木结构房屋标准高度为平房3.2米、楼房3米,土木结构楼房标准高度为2.8米",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排除出檐出梢,无柱挑廊及未封闭挑阳台按投影面积50%计算,层高2.2米以下不计入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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