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株洲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株洲市区(除渌口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查询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首套及第二套利率对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认定并同步调整。政策旨在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关键要点
"2023年11月9日,株洲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株洲监管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株洲市区(除渌口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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