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株洲进入持续晴热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应按规定连续3个月发放高温补贴。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高温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应在7月、8月、9月发放,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充抵。日最高气温达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35℃以上露天工作且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工资。劳动者高温作业中暑应算工伤,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须支付工资及相应补贴。株洲市人社局提示,未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可拨打12333投诉或向人社部门反映。
关键要点
"2019年7月株洲进入持续晴热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工作的,应按规定连续3个月发放高温补贴",
"根据湖南省有关规定,高温补贴应在7月、8月、9月三个月发放,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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