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7日,醴陵市民政局宣布自当年7月1日起,实施提高后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并补发前半年差额,提前完成两项省级民生重点实事工程。具体措施包括:农村低保标准由290元\/月提至360元\/月,平均救助水平提高至185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364元\/月调整为468元\/月,集中供养由480元\/月调整为53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55元\/月调整为60元\/月。截至2019年7月底,醴陵市农村低保对象共10485户20750人,社会保障兜底对象1152户2653人,农村分散供养人员5672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248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52人。
关键要点
"2019年醴陵市自7月1日起执行提高后的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及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并补发1-6月差额",
"2019年醴陵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90元\/月提高到360元\/月,平均救助水平提高至18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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