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株洲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将原需连续缴费满10个月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调整为正常缴费1个月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政策依据包括《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和《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株洲市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以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为例,该公司派出员工3500余人,其中女职工1400人,政策调整后预计女职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06人次,人均支出3000元,预计为企业减负约32万元。该政策既缩短群众待遇等待期,也降低企业用工负担,体现医保惠民与优化营商环境相结合。
关键要点
"2019年株洲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将待遇等待期由连续缴费满10个月调整为正常缴费1个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政策调整依据《株洲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行医疗保障惠民便民利民二十条措施的通知》和《株洲市医疗保障局、株洲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株洲市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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