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株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株洲地区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试点企业可向所在园区提交继续实施费率试点的申请,评估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相关政策红利,本次评估只针对已试点企业,不新增试点企业。大量吸纳大龄人员就业(“4050”职工占比15%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每年度养老保险费率增加0.5%。试点企业须在4月25日前提交申请,评估不合格或未按时申报的企业将恢复至全省统一费率。此外,株洲市人社部门还通过保险费返还、稳岗就业补贴、“春风行动”送岗到家、职业能力提升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帮扶“4050”人员就业。
关键要点
"2021年4月,株洲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试点企业可向所在园区提交继续实施费率试点的申请",
"大量吸纳“4050”人员就业的企业,即“4050”职工占企业全体在职职工比重15%以上,可申请每年度养老保险费率增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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