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记者从株洲市科技局获悉,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的通知”。从2024年开始,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8%给予补助;补助额不足1万元的不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该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株洲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对株洲科技创新工作是一大利好,株洲80%以上的科技成果来自企业,政策将进一步调动企业研发积极性。
关键要点
"2024年11月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下发通知明确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最低补助额。",
"从2024年开始,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省财政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12%给予补助。",
展开全部(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