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株洲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走进市区多家企业,宣传解读新修订的《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条例自3月1日起实施,明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以鼓励企业培养人才、减轻负担。同时,条例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科技奖励等方面均设有支持企业创新的规定,引发科技型企业广泛关注。
关键要点
"2024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正式实施",
"3月18日,株洲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走进市区多家企业,为企业解答新条例带来的发展利好",
展开全部(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