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至17300辆,充电桩总数达14263个。通知要求政府性采购和特许经营权购置车辆及更新车辆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更新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市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纯电动汽车采购比例不低于50%,桩车比不低于1:4。同时明确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停车场按不低于20%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新建住宅停车场按不低于10%比例配建并100%预留安装条件。目前全市已建成充电站16座,公共充电桩188个,三家企业进入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
关键要点
"株洲市印发《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的通知》,明确“十三五”期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至17300辆,充电桩总数达14263个",
"通知要求政府性采购和特许经营权购置车辆及更新车辆一律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更新必须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
展开全部(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