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9日,醴陵市安监局发布消息,该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于2月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实施分类分步停产。其中,烟花类生产企业于1月3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停产,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于1月30日24时至2月3日24时停产。该市要求各企业合理制定停产前生产计划,加强停产期间安全管理,开展安全设施检修和值班备勤,并严格复产验收标准,明确存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分包转包、未安装视频监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未整改到位、未实行“五统一”管理等五种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复产。
关键要点
"2018年1月29日,醴陵市安监局发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春节前分类分步停产通知",
"醴陵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于2018年2月1日24时至2月8日24时实施分类分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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