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株洲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株洲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95名,由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各县市区人口数,按照城乡人口数相同原则和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驻株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代表10名并单独选举。决定还对基层代表、妇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非中共党员代表和连任代表比例提出要求,明确代表应在2026年10月31日前选出。
关键要点
"2026年9月18日,株洲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出关于株洲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
"株洲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确定为39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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