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日,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决定在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范围内从严加强静默管理。通告明确7大事项:严格控制人员流动,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行业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严格实行交通管制,全市出租、公交等各类客运车辆暂停运营;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外教培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堂食和各类聚集性活动;重点物流园区、重点企业在符合封闭式管理条件下可闭环生产经营;推动机关干部联社区、包小区下沉一线参与防控;严惩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等违法违规行为。通告称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关键要点
"2022年11月3日,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
"株洲决定在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范围内从严加强静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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